巴青县审核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分布图
2018年04月25日 11:38:10      来源:巴青县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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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消息 巴青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基本完成,为了确保划定工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县农牧局组织召开会议,对分布图进行审核、把关,县委常委、副县长格旦桑布,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农牧局副局长蒲承波主持。

首先,各职能部门结合自身工作领域实际,对分布图提出了相应修改意见,根据西藏自治区农牧厅、环保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交通要道未明确具体的向外延伸标准,建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县水利局提供点位为基础,向外延伸300米,重要交通要道(317国道)以现有宽度为基础,向外延伸40米(两侧各20米);计划增加的位于杂色镇26村的雍忠林遗址,因属于纯牧区,暂时不予增加;旅游局涉及的雅安镇公随村(2村)恰拉山、拉西镇隆用囊村(3村)阿吾拉山旅游观景台和位于拉西镇4村、5村的黑帐篷牧区生活体验区,由于目前实际地点还不确定,待实地核查确认后,再予上图。

为了切实做好巴青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地区、自治区验收,有效推进巴青县畜牧业绿色发展,县委常委、副县长格旦桑布要求,各职能部门要切实理解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其不仅仅是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求,还是牧区改革的必然要求,更是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反馈的一项重要问题,必须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此项工作;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公司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确定划定范围时,要统筹考虑下一步的牧区禁养区划定工作,千万不要局限于眼前、更不要就事论事;部门主要领导未能参加会议的,各参会人员要实事求是、不加保留的准确汇报,并在下一步的现场核查时,积极参与、配合;绘图公司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与其他同行沟通、联系,确保巴青县涉农区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顺利完成。

根据3月1日巴青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研讨会议精神,巴青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邀请第三方负责。经过多方咨询、认真比对,确定由西藏德众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我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同时,该公司还负责巴青县基本草原划定工作,便于沟通、协调。


责任编辑:翁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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