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青县组织学习《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
2022-05-31 15:38:37      来源:巴青县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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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巴青县各乡(镇)、村(居)按照巴青县民委工作安排,组织农牧民群众学习《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增强民族政策知晓率,促进群众思想认识,加强公民民族成份管理规范。

巴青县各村(居)切实按照巴青县民委部署安排,驻村工作队组织村(居)两委、农牧民党员群众集中学习《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办法》,使农牧民群众充分认识到,随着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加强,藏族与其他民族之间通婚的现象也逐渐增多,确认登记民族成分中存在的纷争也逐渐显现,只有加强对《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办法》的学习,才能切实理清自己的民族成分,做到心中有数,我们要严格按照办法内容,认真遵行各项程序,依法办理户口登记工作。

通过此次学习,积极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党的民族政策,锚定“四件大事”,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努力做到“四个走在前列”,确保《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办法》在农牧民群众心中生根发芽。

责任编辑:姜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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