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巴青县委召开第四轮巡察进驻动员会
2023-04-17 18:17:46      来源:网信巴青    
0

4月14日至15日,九届巴青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派出三个巡察组逐一对玛如乡党委、阿秀乡党委、县工青妇联合党支部、县公安局党委、县人民法院党组、县政协办党支部、县统计局党支部完成了巡察进驻动员工作。巴青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吴茂继,巴青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张建华,巴青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马文佳全程参与。

会上,各巡察组副组长传达了孟令合书记在全县巡察工作会议暨九届巴青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各巡察组组长通报了本次巡察的监督重点、总体安排和工作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动员讲话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巡察工作是县委交付的重大政治任务,县委高度重视巡察质效,巡察发现问题并不是找茬,巡察的“察”既有细致观察检查的含义,又有一份体察的意思,其目的就是为了早期预防,及时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 “把脉会诊”,落脚点就在于对症下药解除病根。这既是治标之举,也是治本之策,既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又要剑指问题、促进标本兼治,坚持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纠正什么,切实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巡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严明纪律要求,不断提质增效,确保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巡察干部一定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和巡察工作要求,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接受各类礼品、宴请和接待,依纪依法依规开展巡察。被巡察党组织领导干部不得指使、强令有关人员干扰、阻扰巡察工作,不得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打击、报复,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做到主动认领,不允许出现推三阻四、弄虚作假,纸上整改、数字整改、边改边犯现象。同时,被巡察党组织要监督好巡察组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若巡察干部存在不实不严、违反规定等问题,及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责任编辑:姜新文

主办:巴青县人民政府 地址:西藏那曲市巴青县达尔塘路18号  电话:0896-3612179
网站标识码:5424290001 公安备案号:藏公网安备 54242902542401号 ICP备案/许可证号:藏ICP备2022000021号-1 网站域名:xzbq.gov.cn
技术支持:西藏传媒集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