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巴青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启动仪式在县龙腾广场举行。仪式旨在深入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动巴青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县委副书记、人民政府县长平措顿珠出席仪式并致辞。县委常务副书记、常务副县长黄思涵,县委副书记、驻村总领队陈闯,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吉扎及县(中)直各单位在家干部职工、农牧民党员、公安干警、医护人员、学生、僧尼、商户等各行各业代表共计25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
在启动仪式上,平措顿珠强调,民族团结是西藏各民族人民的生命线和西藏繁荣发展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区党委、市委、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巴青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显著成效。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必须坚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持续深化“五个认同”教育,广泛汇聚起建设“极地那曲、多彩巴青”的磅礴力量,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作出巴青贡献。
启动仪式中,吉扎引领全体参与人员重温民族团结宣誓词。大家齐举右手庄重宣誓,这充分彰显了巴青县各族干部群众共筑民族团结基石、同绘社会和谐画卷的坚定使命感和崇高责任感。宣誓完毕后,与会人员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我承诺、我参与、我维护签名墙上进行签名。
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标志着巴青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正式拉开帷幕。下一步,巴青县将以“四大工程”“六项行动”为重要抓手,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共建中华民族共同体、书写美丽西藏新篇章”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