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将西藏自治区农牧区“五保户”供养补助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年3,65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400元。
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将西藏自治区农牧区“五保户”供养补助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年3,65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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