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遏制草原退化,改善草原生态环境,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实现草原永续利用和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促进牧民增收,西藏自治区从2011 年起在全区开展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实行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政策。
一、禁牧补助:每年每亩6元。
二、草畜平衡奖励:每年每亩 1.5 元。
三、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纯牧户每年每户500 元。
为了有效遏制草原退化,改善草原生态环境,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实现草原永续利用和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促进牧民增收,西藏自治区从2011 年起在全区开展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实行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政策。
一、禁牧补助:每年每亩6元。
二、草畜平衡奖励:每年每亩 1.5 元。
三、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纯牧户每年每户500 元。
主办:巴青县人民政府
地址:西藏那曲市巴青县达尔塘路18号
电话:0896-3612179
网站标识码:5424290001 公安备案号:藏公网安备 54242902542401号
ICP备案/许可证号:藏ICP备2022000021号-1 网站域名:xzbq.gov.cn
技术支持:西藏传媒集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