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评为自治区级和谐模范先进称号的寺庙,其在编僧尼养老保险按上年度本人所选缴费档次和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按100%的比例给予补助;获得地(市)级和谐模范先进称号的寺庙,其在编僧尼养老保险按上年度本人所选缴费档次和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按50%的比例给予补助;获得县(市、区)级和谐模范的寺庙,其在编僧尼养老保险按上年度本人所选缴费档次和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按 25%的比例给予补助。
被评为自治区级爱国守法先进称号的僧尼,其养老保险按上年度本人所选缴费档次和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按100%的比例给予补助;获得地(市)级爱国守法先进称号的僧尼,其养老保险按上年度本人所选缴费档次和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按50%的比例给予补助;获得县(市、区)级爱国守法先进称号的僧尼,其养老保险按上年度本人所选缴费档次和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按25%的比例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