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农牧区医疗条件,提高村医待遇,稳定村医队伍,完善西藏自治区村医补贴制度,村医基本报酬提高到每人每月900元(含原农区 35 元、牧区 45元),年补助10,800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奖励补助:对认真履行职责、较好的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村医,经考核合格,在西藏自治区下达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中按农牧民每人4.6元,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奖励补贴资金,根据村医绩效考核情况,年底一次奖励补助给村医。
为改善农牧区医疗条件,提高村医待遇,稳定村医队伍,完善西藏自治区村医补贴制度,村医基本报酬提高到每人每月900元(含原农区 35 元、牧区 45元),年补助10,800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奖励补助:对认真履行职责、较好的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村医,经考核合格,在西藏自治区下达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中按农牧民每人4.6元,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奖励补贴资金,根据村医绩效考核情况,年底一次奖励补助给村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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