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青县部门决算公开总说明
2017-04-28 12:18:31      来源:巴青县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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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巴青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巴青县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附件:1)

二、部门支出决算明细表(工资支出表和经费支出表)(附件:2)

三、三公经费支出总表(附件:3)

第三部分 巴青县财政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巴青县财政局概况

主要职能

一、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财政税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拟定全县财政预算、地方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地方性管理规定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县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设,指导全县财务工作。进行财政政策、理论和财税体制研究,为县政府决策提供政策性建议。

二、 承担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并指导各乡镇做好财政相关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收县政府委托,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全县各部门(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完善全县财政管理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基层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 负责全县公积金管理、使用。

四、 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五、 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根据信息化建设战略,拟定财政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规范管理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

六、 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财政预算内的收支管理。

七、 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产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执行;指导各乡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 负责办理全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全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的拨款;参与拟定全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牧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参与农牧业综合开发项目相关工作。

九、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全县相关的财政社会保障资金,就业及医疗卫生专项资金支出,编制,审核全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支出资金的财政监管工作。承担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十、 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知道和管理社会审计,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是首先搞得审批和注册备案工作。

十一、 拟定全县财政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放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 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

十三、 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查,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四、 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十五、 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法定程序对缩减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有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十六、 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县人民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或监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七、 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金经营预算决算编制和执行的工作。

十八、 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十九、 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制度,依法对各乡镇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十、 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巴青县2016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巴青县财政局(部门)2016年度决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1)县委办(巴青县)

(2)人大办(巴青县)

(3)统战部(巴青县)

(4)组织部(巴青县)

(5)宣传部(巴青县)

(6)纪检委(巴青县)

(7)政协办(巴青县)

(8)政府办(巴青县)

(9)信访局(巴青县)

(10)编译室(巴青县)

(11)方志办(巴青县)

(12)拉西镇(巴青县)

(13)扎色镇(巴青县)

(14)雅安镇(巴青县)

(15)江棉乡(巴青县)

(16)贡日乡(巴青县)

(17)玛如乡(巴青县)

(18)岗切乡(巴青县)

(19)巴青乡(巴青县)

(20)阿秀乡(巴青县)

(21)本塔乡(巴青县)

(22)档案馆(巴青县)

(23)发改委(巴青县)

(24)统计局(巴青县)

(25)财政局(巴青县)

(26)商务局(巴青县)

(27)民宗局(巴青县)

(28)鲁布寺(巴青县)

(29)龙卡寺(巴青县)

(30)巴仓寺(巴青县)

(31)冲仓寺(巴青县)

(32)玛荣寺(巴青县)

(33)贡日寺(巴青县)

(34)普纳寺(巴青县)

(35)布拉寺(巴青县)

(36)鲁布日追(巴青县)

(37)阿昌日追(巴青县)

(38)达江日追(巴青县)

(39)比江日追(巴青县)

(40)门莫日追(巴青县)

(41)果龙日追(巴青县)

(42)崩吾日追(巴青县)

(43)宗嘎日追(巴青县)

(44)工青妇(巴青县)

(45)机要局(巴青县)

(46)政法委(巴青县)

(47)老干局(巴青县)

(48)公安局(巴青县)

(49)拉西镇派出所(巴青县)

(50)扎色镇派出所(巴青县)

(51)本塔乡派出所(巴青县)

(52)巴青乡派出所(巴青县)

(53)阿秀乡派出所(巴青县)

(54)玛如乡派出所(巴青县)

(55)岗切乡派出所(巴青县)

(56)雅安镇派出所(巴青县)

(57)江棉乡派出所(巴青县)

(58)贡日乡派出所(巴青县)

(59)检察院(巴青县)

(60)法  院(巴青县)

(61)巴青乡法庭(巴青县)

(62)司法局(巴青县)

(63)教育局(巴青县)

(64)文化局(巴青县)

(65)广电局(巴青县)

(66)电视台(巴青县)

(67)人社局(巴青县)

(68)民政局(巴青县)

(69)药监局(巴青县)

(70)卫生局(巴青县)

(71)人民医院(巴青县)

(72)藏医院(巴青县)

(73)乡卫生(巴青县)

(74)防疫站(巴青县)

(75)环保局(巴青县)

(76)住建局(巴青县)

(77)农牧局(巴青县)

(78)兽防站(巴青县)

(79)乡兽防(巴青县)

(80)林业局(巴青县)

(81)水利局(巴青县)

(82)扶贫办(巴青县)

(83)交通局(巴青县)

(84)安监局(巴青县)

(85)国土局(巴青县)

(86)粮食局(巴青县)

第二部分 巴青县财政局 2016年度决算明细表

附件1:2016年部门收支决算表.XLS

附件2:工资支出明细表.xls

附件3:经费支出明细表.xls

附件3: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总表.XLS


第三部分 巴青县财政局(部门)2016年度决算报表说明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开启脱贫攻坚的一年。在巴青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县财税部门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和税收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开拓进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竭尽全力促增收为主线,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为重点,以全面深化财税改革为动力,以加强跟踪问效、强化监督检查、盘活存量资金、转变工作作风为切入点,创新举措,难中求进,主动作为,攻坚克难,顺利完成了全年的任务目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收入完成情况

2016年,预算收入96197万元,比2015年增加23927万元,增长33.11%,分别为:自治区补助收入完成93906万元,比上年增加2490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25万元;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166万元,比上年增收283万元,增长15%,其中税收收入为120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10万元,下降8.35%,主要原因是我县税收收入主要依赖重点、重大工程项目投入拉动,而施工方基本为内地公司,2016年税务征收“营改增”的调整严重影响了我县的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完成96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93万元,主要是本级将历年专户存款利息、罚没款及房租收入等资金一次性缴库。

(二)全县财政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决算支出96195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46361万元,增长9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07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24万元。

主要支出科目情况: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92万元,较年初预算的11362万元增加3030万元,主要是工资调整、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表彰和驻村工作队表彰奖励经费;

2、国防支出1700万元,较年初预算的1333万元增加367万元,主要原因为科目调整;

3、公共安全支出6296万元,较年初预算的5332万元增加964万元,主要原因为县追加消防中队办公楼项目、地区追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公安局、法院基建项目支出;

4、教育支出18026万元,较年初预算的13983万元增加4043万元,主要原因为地、县追加教育均衡性发展资金和贫困大学生救助,落实农村薄弱学校改造、集中供暖建设经费支出,追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   

5、科学技术支出193万元,较年初预算的187万元增加6万元,主要原因为落实科技人才引进资金;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20万元,较年初预算的736万元增加2084万元,主要原因为追加巴仓寺维修项目资金、落实基层文化建设资金及人才引进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16万元,较年初预算4373增加543万元,主要原因为追加医疗保险配套、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标、自然灾害救助及残疾人生活补贴;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58万元,较年初预算4764万元增加1194万元,主要原因为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9、节能环保支出1400万元,较年初预算475万元增加925万元,主要原因为落实追加退牧还草工程项目资金;

10、城乡社区支出12910万元,较年初预算的112万元增加12798万元,主要原因为落实追加城乡基础建设项目和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处理项目资金。

11、农林水支出19883万元,较年初预算的4058万元增加15825万元,主要原因为落实追加,精准脱贫产业发展资金、生态补偿脱贫转移就业资金、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落实农牧及林业项目资金、村级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新城区防洪工程等项目资金;

12、交通运输支出1825万元,较年初预算的141万元增加1684万元,主要原因为落实农村公路项目资金; 

13、安全生产支出88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88万元,主要原因为调整安监局支出科目;

14、国土气象等支出131万元,较年初预算116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为落实干部职工2016年调整工资;

15、住房保障支出4064万元,较年初预算的1600万元增加2464万元,主要原因为落实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棚户区改造、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等项目支出;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0万元,较年初预算50增加50万元,主要原因为落实防抗灾青稞粮食轮换资金;

17、其他支出1369万元,较年初预算的1211万元增加158万元,主要原因为落实短平快项目资金;

18、政府性基金支出124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24万元,主要为落实中央福利彩票用于教育发展、残疾人事业及土地出让专项资金支出。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全县公共财政收入96197万元,财政支出96195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万元(含政府性基金结余1万元),财政历年累计结余33万元(含政府性基金结余1万元)。

(四)2016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年来,我们在增加财力总量、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缓解基层困难、优化支出结构、合理调度资金、严格执行预算,推进改革、强化监管,尤其是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提高公检法司、教育、乡镇基层政权及维护稳定的经费保障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了富有成效的工作:

1、加强财政增收工作,确保财力稳定增长。一是坚持以税收收入为中心,围绕年初下达的财政收入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了收入及时、足额、均衡入库。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的管理,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入库情况进行了全面监测,及时掌握收入动态,跟踪检查,全面实施非税收入管理,努力拓宽了征收管理范围,确保非税收入按进度入库。

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以部门预算为依据,坚持“一保工资、二保运转、三保重点”的原则,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开支。一是继续严格执行工资统发制度,保证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等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其他福利待遇足额发放,全年共发放工资及福利待遇资金18063万元(不含教育)。二是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弱势群体实际困难,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有效落实了农村低保、城镇低保提标等惠民政策。全年发放村干部误工补贴1186万元;村级组织工作经费189.9万元;“五保户”生活补助101.5万元;草原生态奖励资金4686.5万元;城乡低保841万元;“寿星”老人生活补助16万元;发放医疗救助322万元;免费医疗资金2170余万元;生态补偿脱贫转移就业岗位资金2181.3万元等25项惠民资金共计12870余万元。三是继续加大了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力度,全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年共投入经费17972.87万元,其中县级本级投入为1232.42万元。

3、强基固本,增进民团结和社会稳定。一是认真落实好各项利寺惠僧举措,落实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表彰经费71.69万元,引导广大僧尼提升爱国热情;二是落实民族团结表彰经费11万元,进一步强化群众民族团结意识;三是落实双联户补助及先进双联户表彰资金400万元。

4、继续加大维护稳定、强基惠民活动支出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6年投入资金400万元,用于支持全县维护稳定工作,进一步改善了基层一线维稳值班巡逻人员的办公、生活、居住条件,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投入办实事资金1455万元和短平快项目资金310万元,用于驻村工作队办实事以及短平快项目建设,真正为群众做了一大批解民忧、贴民心的实事。

5、加大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工作支出力度,促进城乡均衡发展。2016年投入530万元,进一步改善了基层政权建设滞后的情况;投入413万元用于生态环保工作,为建设美丽巴青提供财力支持。

6、加强财政监督,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一是大力整饬财经秩序,净化依法行政环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坚持勤俭节约,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制度落地生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合理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二是惠民资金在发放过程中严格执行乡镇、村(居)委会开展公示制度,杜绝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现象发生,确保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的发放到农牧民手中。同时,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10月至11月期间连同县人大、县监察局、县民政局等八家单位深入各乡镇对2015年、2016年惠民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要求,以确保每一笔资金全额兑现到农牧民群众手中。

7、组织开展乡镇财政所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乡镇财政所为最基层的财政工作部门,担负着直接落实各项惠民资金、乡级公用经费管理和村级经费监督的重任。为进一步提高乡镇财政所综合技能和财政纪律意识,一是在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选派六个乡镇财务工作人员前往自治区参加业务学习;二是县财政先后两次专门从拉萨请了技术人员对全县的财务人员进行财务软件的培训;三是采用以岗代训、跟班学习的方式,轮流对乡镇财政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三、2016年部门决算工作情况总结

2016年的部门决算工作得到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积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进一步明确责分工,确保决算工作顺利完。从2016年12月中旬开始到2017年初冻结所有账户,不对外办理业务,并采取“四加强”进行各财政专户的结账、对账及报表上报工作,确保决算准确无误,报表上报及时,圆满完成了2016年部门决算各项工作。

1、加强领导,及早谋划。针对决算工作所具有的综合性强,工作量大,繁杂、涉及面广等特点,我局及早谋划,做好总体部署,统筹安排,要求各专户必须在年底前完成结账、对账工作,确保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为部门决算工作争取主动权。

2、是精心组织,参加业务培训。精心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地区部门决算报表内容讲解及软件培训。遵循“真实、合规、准确、完整、及时”的编制原则,结合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填报要求等方面的变化,按照地区下达编报口径,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措施,使报表编审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3、加强审核。加强真实性审核,对部门决算报表与相关财政专户会计账簿进行一致性核查,各部门人员经费收支、结余与国库报表一致性核查,总户与国库拨款核查,确保账表相符;收支、资产负债等上年结转有关数据应与上年年末结余数核对一致,数据不一致的应附相关文件依据及文字说明;加强完整性审核。要求预算单位在全面清理核实收入、支出,并办理年终结账的基础上,编制2015年部门决算,加强与上级的沟通协调,及时核对年度预算收支和各项缴拨款项,确保编报内容完整,无漏报或重复编报现象。

4、密切配合,畅通协调。我们积极与上级财政部门科室之间及单位内部各专户之间,建立加强联系、密切配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通过电话咨询、办公软件等多种渠道,及时沟通协调部门决算工作中产生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形成高效、有序的工作运转机制。

我县的决算工作得到了上级及单位干部职工的大力支持,通力配合,我们克服时间短,任务重等的困难,及时圆满完成了决算报表上报工作,得到了上级的认可好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利,一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为主题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民生等方面。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

(3)税收收入;指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利,依据法定标准,从单位和个人无偿取得的一种财政收入。

(4)非税收入:指除税收意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利、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等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

(5)“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产生的消费,是当前公共行政领域亟待解决份问题之一。

责任编辑:谢瑞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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