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巴青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巴青县2017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三公经费车辆)
十二、单位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巴青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本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本县中长期财政计划;参与制定本县重大经济决策,研究提出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对经济进行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分配政策;拟订和执行县与乡镇政府、部门、及企业间的财政分配政策。
(二)编制本县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本县各项财政收入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确定本县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三)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本县财政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四)管理本县公共支出;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办理和监督本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本县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企业挖潜改造和科技支出;支援农业发展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
(五)管理本县财政的社会保障支出;拟订并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六)负责企业财务会计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负责本县县级粮食储备资金的使用管理及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监管工作。
(七)拟订和执行本县政府采购政策;负责本县政府采购工作和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汽车定编工作。
(八)负责管理本县会计工作,监督会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九)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本县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加强本县财政管理的建议。
(十)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的收集利用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一)负责对乡镇、部门财政的业务指导。
(十二)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巴青县2017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年初预算时,共计公开单位预算信息89条,年底以部门统计经费使用情况,将89家单位合并为41家部门进行公开,说明如下
(1)县委办(包含县委办、机要局) |
(2)人大办(人大办) |
(3)统战部(统战部) |
(4)组织部(组织部) |
(5)宣传部(宣传部) |
(6)纪检委(纪检委) |
(7)政协办(政协办) |
(8)政府办(包含政府办、信访局、编译室、方志办、拉西镇、扎色镇、雅安镇、江棉乡、贡日乡、玛如乡、岗切乡巴青乡、阿秀乡、本塔乡、档案馆) |
(9)发改委(发改委) |
(10)统计局(统计局) |
(11)财政局(财政局) |
(12)商务局(商务局) |
(13)民宗局(包含民宗局、鲁布寺、龙卡寺、巴仓寺、冲仓寺、玛荣寺、贡日寺、普纳寺、布拉寺、鲁布日追、阿昌日追、达江日追、比江日追、门莫日追、果龙日追、崩吾日、追宗嘎日追) |
(14)工青妇(工青妇) |
(15)政法委(政法委) |
(16)老干局(老干局) |
(17)公安局(包含公安局、拉西镇、扎色镇、雅安镇、江棉乡、贡日乡、玛如乡、岗切乡巴青乡、阿秀乡、本塔乡) |
(18)检察院(检察院) |
(19)法 院(包含法院、巴青乡法庭) |
(20)司法局(司法局) |
(21)教育局(教育局行政) (22)教育事业(教育局管理的各学校) |
(23)文化局(文化局) |
(24)广电局(包含广电局、电视台) |
(25)人社局(人社局) |
(26)民政局(民政局) |
(27)药监局(包含卫生局、药监局) |
(28)人民医院(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 |
(29)藏医院(藏医院) |
(30)防疫站(防疫站) |
(31)环保局(环保局) |
(32)住建局(住建局) |
(33)农牧局(农牧局) |
(34)兽防站(兽防站、各乡镇兽防站) |
(35)林业局(林业局) |
(36)水利局(水利局) |
(37)扶贫办(扶贫办) |
(38)交通局(交通局) |
(39)安监局(安监局) |
(40)国土局(国土局) |
(41)粮食局(粮食局) |
第二部分
巴青县2017年度各单位决算公开明细表
第三部分
巴青县2017年度决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巴青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县财税部门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和税收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开拓进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竭尽全力促增收为主线,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为重点,以全面深化财税改革为动力,以加强跟踪问效、强化监督检查、盘活存量资金、转变工作作风为切入点,创新举措,难中求进,主动作为,攻坚克难,顺利完成了全年的任务目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全县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7年,全县财政收入8894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58%,比2016年下降725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城镇基础设施建设11015万元,属于一次性投入,导致2017年财力较上年出现下级现象),其中:上级补助收入8637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60.9%;政府性基金收入151万元;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384万元,比上年增收218万元,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为1098万元,比上年减少107万元,下降8.35%,主要原因是我县税收收入主要依赖重点、重大工程项目投入拉动,而施工方基本为内地公司,税务征收“营改增”的调整严重影响了我县的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完成1826万元,比上年增加865万元,主要是将人民医院、藏医院收入纳入非税收入管理,同时征收了砂石出让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资金32万元。
(二)全县财政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决算支出88938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32846万元,增长5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78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51万元。
主要支出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8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811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追加办实事经费,乡镇食堂运行补助,乡镇供暖补助和村监督委员会成员补助;
2、公共安全支出781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40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司法体制改革经费;
3、教育支出2610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144万元,主要为增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资金;
4、科学技术支出19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0万元,主要是增加科技人才经费;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3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279万元,主要为增加冲仓寺文物保护项目、布拉寺和贡日寺寺庙修缮项目、广播无线发射电台项目。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1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902万元,主要为增加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和干部职工养老保险配套。
7、医疗卫生支出814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482万元,主要为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乡镇卫生院车辆购置经费。
8、节能环保支出214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644万元,主要为增加退牧还草项目、江绵乡垃圾填处理项目和重大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
9、城乡社区支出13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4万元,主要为人员增加、工资调整。
10、农林水事务支出1322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313万元,主要为增加产业发展资金、生态岗位就业补偿、塘北草场水井项目建设、防抗灾物资储备库项目。
11、交通运输支出38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32万元主要为增加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和生态岗位补偿经费;
12、安全生产支出9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2万元,主要为;
13、国土资源支出26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3万元,主要为人员增加和工资调整;
14、住房改革支出272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800万元,主要为增加公租房建设资金和住房公积金配套;
15、粮油物资储备37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28万元,主要为资金抗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和粮库维修项目;
16、其他支出260万元,主要为三老人员经费。
17、政府性基金支出151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51万元,主要为落实中央福利彩票用于教育发展、残疾人事业及土地出让专项资金支出。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收支相抵后,结余2万元,按照规定补偿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四)2017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年来,我们在增加财力总量、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缓解基层困难、优化支出结构、合理调度资金、严格执行预算,推进改革、强化监管,尤其是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提高公检法司、教育、乡镇基层政权及维护稳定的经费保障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了富有成效的工作:
1、加强财政增收工作,确保财力稳定增长。一是坚持以税收收入为中心,围绕年初下达的财政收入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了收入及时、足额、均衡入库。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的管理,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入库情况进行了全面监测,及时掌握收入动态,跟踪检查,全面实施非税收入管理,努力拓宽了征收管理范围,确保非税收入按进度入库。
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以部门预算为依据,坚持“一保工资、二保运转、三保重点”的原则,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开支。一是继续严格执行工资统发制度,保证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其他福利待遇足额发放,全年共发放工资及福利待遇资金22852万元(不含教师)。二是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弱势群体实际困难,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有效落实了农村低保、城镇低保提标等惠民政策。全年发放村干部误工补贴1285万元;村级组织工作经费198万元;“五保户”生活补助108万元;城乡低保1127万元;医疗救助363万元;免费医疗资金2369余万元;生态补偿脱贫转移就业岗位资金2042万元;城乡居民免费体检558万元等30余项惠民资金共计13720万元。三是继续加大了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力度,全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年共投入经费26068万元,其中县级本级投入为1540万元。
3、强基固本,增进民团结和社会稳定。一是认真落实好各项利寺惠僧举措,落实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表彰经费107万元,引导广大僧尼提升爱国热情;二是落实民族团结表彰经费11万元,进一步强化群众民族团结意识;三是落实双联户长补助及先进双联户表彰资金410万元。
4、继续加大维护稳定、强基惠民活动支出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7年投入资金400万元,用于支持全县维护稳定工作,进一步改善了基层一线维稳值班巡逻人员的办公、生活、居住条件,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投入办实事资金1465万元,用于驻村工作队为群众做了一大批解民忧、贴民心的实事。
5、加强财政监督,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一是大力整饬财经秩序,净化依法行政环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坚持勤俭节约,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制度落地生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合理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二是惠民资金在发放过程中严格执行乡镇、村(居)委会开展公示制度,杜绝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现象发生,确保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的发放到农牧民手中。同时,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在村两委换届期间连同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人社局等多家单位深入各乡镇对2016年、2017年惠民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要求,以确保每一笔资金全额兑现到农牧民群众手中。
2017年我县财政工作取得的较好成绩,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依法监督的结果,是全县财税干部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困难:我县持续增收压力较大,财政自给率依然很低;民生保障和重点工程建设等支出需求增长较快,财政收支和资金供求矛盾日益突出,财政运转和收支平衡更加艰难;预算约束力有待加强,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结余结转资金清理、整合工作进度较慢,帐面资金使用率低。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措施,继续推进财政改革,创新举措,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