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青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02-15 18:02:14      来源:巴青县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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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青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年1月20日在巴青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巴青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巴青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在巴青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县财税部门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和税收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开拓进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竭尽全力促增收为主线,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为重点,以全面深化财税改革为动力,以加强跟踪问效、强化监督检查、盘活存量资金、转变工作作风为切入点,创新举措,难中求进,主动作为,攻坚克难,顺利完成了全年的任务目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全县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8年,全县财政收入10984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77%,比2017年增加20901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0560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380万元;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859万元,比上年增收475万元,增长19.92%,其中税收收入为2249万元,比上年增加1151万元,增长104.82%,主要原因是我县税收收入主要依赖重点、重大工程项目投入拉动,2018年我县重点实施乡镇公路建设,项目总投资超过10亿元;非税收入完成610万元,比上年下降676万元,主要是上年人民医院、藏医院收入为一次性补收;动用预算稳定调节资金2万元。

(二)全县财政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决算支出109723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47523万元,增长76.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834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380万元。

主要支出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450.5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521.77万元,主要为追加办实事经费,村级组织标准化建设;

2、公共安全支出8913.1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70.33万元,主要为人员减少;

3、教育支出23899.4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618.56万元,主要为巴青县第二小学项目建设资金和巴青县中学项目建设;

4、科学技术支出204.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5.72万元,主要是增加科技人才经费;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71.5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708.06万元,主要为增加公共体育普及工程建设项目、重点文物保护经费、县级广电制播能力项目。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97.9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366.71万元,主要为增加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干部职工养老保险配套、寺庙养老院项目。

7、医疗卫生支出8954.3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419.32万元,主要为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农村合作医疗提标资金。

8、节能环保支出1918.8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403.79万元,主要为增加退牧还草项目。

9、城乡社区支出257.9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5.88万元,主要为增加村容村貌治理经费。

10、农林水事务支出21173.5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6996.09万元,主要为增加扶贫产业发展资金、生态岗位就业补偿、扶贫配套项目资金。

11、交通运输支出2381.8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221.69万元,主要为增加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2、安全生产支出108.9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3.6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增加;

13、国土资源支出211.6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0.51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调整;

14、住房改革支出5699.0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690.75万元,主要为增加公租房建设资金、棚户区改造资金、住房公积金配套;

15、动用年初预算预备费650万元,全部追加到公积金配套。

16、政府性基金支出138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380万元,主要为落实中央福利彩票用于教育发展、残疾人事业支出。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收支相抵后,结余119万元,按照规定补偿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四)2018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年来,我们在增加财力总量、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缓解基层困难、优化支出结构、合理调度资金、严格执行预算,推进改革、强化监管,尤其是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提高公检法司、教育、乡镇基层政权及维护稳定的经费保障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了富有成效的工作:

1、加强财政增收工作,确保财力稳定增长。一是坚持以税收收入为中心,围绕年初下达的财政收入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了收入及时、足额、均衡入库。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的管理,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入库情况进行了全面监测,及时掌握收入动态,跟踪检查,全面实施非税收入管理,努力拓宽了征收管理范围,确保非税收入按进度入库。

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以部门预算为依据,坚持“一保工资、二保运转、三保重点”的原则,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开支。一是继续严格执行工资统发制度,保证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其他福利待遇足额发放,全年共发放工资及福利待遇资金23003.71万元(不含教师)。二是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弱势群体实际困难,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有效落实了农村低保、城镇低保提标等惠民政策。全年发放村干部误工补贴1502.25万元;村监督委员补助392.16万元;“五保户”生活补助213.76万元;城乡低保1863.65万元;医疗救助213.33万元;免费医疗资金2655.66万元;生态补偿脱贫转移就业岗位资金3979.7万元;城乡居民免费体检526万元等30余项惠民资金共计13751.76万元。三是继续加大了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力度,全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年共投入经费20960.05万元,其中县级本级投入为476.8万元。

3、强基固本,增进民团结和社会稳定。一是认真落实好各项利寺惠僧举措,落实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表彰经费123.4万元,引导广大僧尼提升爱国热情;二是落实民族团结表彰经费11万元,进一步强化群众民族团结意识;三是落实双联户长补助及先进双联户表彰资金370.44万元。

4、继续加大维护稳定、强基惠民活动支出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8年投入资金400万元,用于支持全县维护稳定工作,进一步改善了基层一线维稳值班巡逻人员的办公、生活、居住条件,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投入办实事资金3276万元,用于驻村工作队为群众做了一大批解民忧、贴民心的实事。

5、加强财政监督,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一是大力整饬财经秩序,净化依法行政环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坚持勤俭节约,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制度落地生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合理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二是惠民资金在发放过程中严格执行乡镇、村(居)委会开展公示制度,杜绝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现象发生,确保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的发放到农牧民手中。同时,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各乡镇对2018年惠民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要求,以确保每一笔资金全额兑现到农牧民群众手中。

2018年我县财政工作取得的较好成绩,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依法监督的结果,是全县财税干部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困难:我县持续增收压力较大,财政自给率依然很低;民生保障和重点工程建设等支出需求增长较快,财政收支和资金供求矛盾日益突出,财政运转和收支平衡更加艰难;预算约束力有待加强,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结余结转资金清理、整合工作进度较慢,帐面资金使用率低。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措施,继续推进财政改革,创新举措,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关键之年,编制好今年的预算,做好财政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完成了2019年巴青县财政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地区的决策部署,贯彻自治区和地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经济形势,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依法理财,全力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重点压缩一般,集中财力办大事;盘活存量资金,硬化预算约束,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和可持续发展;完善体制机制,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预算透明度,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和现代财政治理机制,为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财力保障。

(二)预算编制基本原则

2019年预算收支安排依然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精打细算、收支平衡”的总要求,遵循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收入预算遵照全县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稳中求进的要求,综合考虑收入执行情况,既保证一定增幅,又确保预算安排与我县的经济发展实际相适应。

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支出预算充分考虑财力可能,继续向“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文化等重点领域倾斜,全力保障强基惠民、维护稳定、促进就业等重点工作的资金需求。

3、全面完整,科学合理。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盘活存量资金,结合预算执行,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4、严肃纪律,厉行节约。坚持依法理财,健全财政监督体系,严格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落实部门预算执行的责任主体。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各单位、各部门的机关运转经费,继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把更多的财力向基层,向扶贫、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文化、城乡规划、维护稳定等重点领域倾斜。

(三)2019年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预算安排情况。围绕上述财政工作思路,在充分考虑影响财政收支各种因素的基础上,2019年全县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如下:

2019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总财力为67309.1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109.16万元,增长8.21%。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1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2万元,增长10%;补助收入63798.16万元,比上年增加4338.16万元,增长7.3%;政府性基金收入360万元。

2019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66949.16万元,预算安排的重点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381.81万元,比上年下降1399.35万元,主要原因调整村干部基本报酬、村监督委员补助和村组织工作经费支出口径;

公共安全支出7540.07万元,比上年下降1643.93万元;

教育支出17358.1万元,比上年增加1076.1万元,主要为学校集中供暖建设资金750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183.6万元,主要是科技特派员补助;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86.52万元,比上年减少78.45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6.16万元,比上年增加962.72万元,主要为增加养老保险配套;

医疗卫生支出7191.8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84.37万元,主要是本年没有安排城乡医疗救助。

节能环保支出88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6.3万元,主要是增加村级生态环卫管护员补助。

城乡社区支出257.16万元,比上年增加58.16万元,主要为增加村容村貌支出,

农林水事务支出8806.12万元,比上年增加4591.12万元,主要为增加村级党建工作经费,调整村干部基本报酬、村监督委员补助和村组织工作经费支出口径;

交通运输支出124.15万元,比上年下降36.85万元,主要是没有安排农村公路养护经费;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97.93万元,主要为国土局经费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2691.03万元,主要为住房公积金配套;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3.42,主要为粮食仓储维修资金;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8.91万元,主要为安监局经费支出。

预算预备费160万元。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360万元,分别是天葬台道路、丧葬用房等附属设施建设300万元;中小学笼式足球项目60万元。

(四)2019年预算安排的重点

1、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预算安排286万元,用于实施脱贫攻坚工程配套资金;为加快工作进度,安排专项工作经费110万元,其中县级60万元,各乡镇5万元。

2、继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村级生态环卫管护员补助561.6万元,县乡环保网格化管理经费22万元。

3、加大对农牧业发展投入力度。一是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安排中小河流治理1518万元;二是提高农牧业产业化水平,安排53万元的畜牧良种补贴;三是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374.4万元;四是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高村级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安排村级党建工作经费1560万元,村干部和村监督委员补助1920.52万元,农牧民党员工作经费32.86万元。

4、全力保障惠民惠农资金支出。重点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1737.99万元,城乡居民体检经费562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320.81万元,同时安排孕产妇分娩补助、五保户、医疗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慰问金等各类救助资金967.17万元。

5、加快实施就业扶持政策。安排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补助316.58万元。

6、加强文化事业建设资金保障力度。安排县、乡文化活动中心开放资金85万元,村级文化室建设156万元,县级艺术团补助40万元,民间艺术团补助30万元,参加市赛马艺术节活动经费81万元。

7、继续加大维护稳定投入力度。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大局意识,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支持维护稳定工作。一是确保公共安全支出资金需求,健全政法队伍经费保障机制,落实维护稳定专项工作经费400万元,政法部门办案业务经费和装备经费488.91万元。二是支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切实保障“强基惠民”活动、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工作经费支出,落实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表彰奖励资金128.4万元,民族团结表彰经费11万元,寺庙创新工作经费60万元。三是支持群防群治力量建设,落实“双联户”联户长补助及表彰资金354.54万元。 

8、其他重点事项。一是安排本级预备费160万元。二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调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不含教育系统),接待费安排120万元;会议费安排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经费安排983万元。

(五)2019年财政主要工作

1、进一步预决算公开,提高资金监管水平。一是建立健全覆盖全县财政收入、支出、管理、改革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体系。真正做到资金运行到哪里,监督检查和审计就延伸到哪里,确保财政资金的高效和安全。开展好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特别是“三公”经费公开。

2、加强县乡两级财政业务培训。随着财政资金进一步向基层倾斜,资金涉及量大,涉及面广,财政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要求越来越高,加上各项制度改革要求,急需全体财政干部提高业务知识水平。除参加上级安排的培训外,我单位今年将邀请上级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县、乡两级财政人员开展培训工作。

3、加大惠民、扶贫资金政策宣传及资金落实。随着近几年惠民政策逐年增加,惠民政策资金逐年提标,造成农牧民群众对各项民生政策了解程度不高。县乡两级惠民政策资金的主管部门,务必落实好《那曲地区惠民补贴资金限时落实动态管理暂行办法》(那委办发〔2016〕40号)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县财政局需将落实的惠民资金及时拨付至各乡镇,各乡镇务必全力推进“一卡(折)通”工作,通过“一卡(折)通”将惠民资金及时足额地发放到群众手中,切实发挥资金效益,真正让群众体会到“惠从何来、惠在何处”。

4、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特别是公务用车管理。目前,我县在国有资产监管上仍然存在很大的漏洞,2019年将在全县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的基础上,严格进行管理,指导各单位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完善资产报废和新增程序。二是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办法,严禁违规操作处理。再次对实有车辆登记整理,合理核定各单位及各乡镇公务用车编制数量,对超标准配置公车、上私户车辆进行清理处置,规范公务用车更新、拍卖、报废等审批要求和流程,并按照核定编制数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数量。

5、加强往来款项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针对尚未清理的其余借款,我单位将认真翻阅财务资料,确定借款用途、时间、经手人。确保做到所有借款能收回的全部收回、能核销的全部核销。

6、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扩大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范围,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作用。

7、继续深入开展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18年开始施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以来,经过上级财政部门指导,我县基本掌握了工作要点,达到了预期目的。2019年我单位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中账务设置、资金清理、资金支付范围、专项资金监管等各方面规章制度。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三重一大”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坚持落实贯彻好“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单位重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严明财经纪律,严防出现“灯下黑”,确保在财政系统不出现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现象。

各位代表:2019年,我县财政工作面临持续增收难、支出保障难等压力。我们将深刻把握改革和发展带来的一系列机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那曲市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加强财政监督,推进预算改革和公开,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虚心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全面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全力完成2019年目标任务,为促进巴青县的社会局势稳定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责任编辑:翁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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