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青县2015年征兵公告
2015年07月13日 12:05:22      来源:巴青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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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夏季征兵工作现已开始,这是广大适龄青年接受祖国挑选、献身国防事业的大好机会。当今国防和军队建设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肩负着新的历史使命的人民军队,迫切需要大批有梦想、有报负的热血青年投入到军队的各项建设当中。现号召巴青县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名,积极参军。

一、户籍条件:凡户籍在巴青县的男女青年。

二、年龄条件:男青年:2015年12月31日前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2015年12月31日前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生生入伍。

三、身体条件:男青年身高在160厘米以上,女青年身高在158厘米以上。

四、报名时间及征集办法:从即日起至8月10日。各适龄青年在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县武装部应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读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在在户口所在地应征。

五、相关优抚安置政策:①从2011年起,凡我区户籍兵源征集入伍的士兵退役后,符合以下条件的由政府安排工作(士官服现役满12年;服役期间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②义务兵服现役期间政府对其家庭给予优待金24000元(两年)。③西藏户籍服役两年的义务兵退役后自主就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50000元,每超期一年增加10000元,最高服役11年的士兵可领取了一次经济补助14万元。(从2011年入伍新兵起实施)

此公告最终解释权为巴青县征兵办,联系电话:0896-3612373。


巴青县征兵办

2015年7月


责任编辑: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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