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启用“巴青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印章的公告
2025-02-24 11:27:04      来源:网信巴青    

为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巴青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程序,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率,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用“巴青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印章。

凡以巴青县人民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需加盖“巴青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印章。

特此公告。

附件:“巴青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印章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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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青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0日

责任编辑:仓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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