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阿秀乡公共基础设施,改善居民夜间出行条件,经研究决定,现对阿秀乡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询价。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巴青县阿秀乡人民政府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巴青县阿秀乡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地点:巴青县阿秀乡11个村居
3.资金来源:第十二批驻村整合经费(已落实)
4.采购内容及参数:太阳能路灯采购(含灯杆、LED灯头、太阳能板、蓄电池等配套设备),灯杆高6米、口径:60-140,厚度2.5,法兰:260*260*10,光源100W,太阳能板80AH锂电池,含路灯运输、安装及调试。
5.质保:5年及以上。
三、工程造价
49万元(人民币:肆拾玖万元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 具备相关照明设备生产或销售资质,并提供近三年内同类项目业绩证明(至少1份合同复印件);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无重大违法记录;
4. 具备设备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需提供承诺函)。
五、报价文件要求
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 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报价单(含设备单价、总价、运输费、安装费等明细,注明是否含税);
4. 技术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
5. 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六、报价时间及方式
1. 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18:00(以送达时间为准);
2.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地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巴青县阿秀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人:耿兴超,联系电话:15887065704);
3. 文件要求:密封包装,封面注明“巴青县阿秀乡路灯项目报价文件”及供应商名称。
七、评审与合同签订
1. 采购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根据报价、技术方案、资质及售后服务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2. 评审结果将在网信巴青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巴青县阿秀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耿兴超联系电话:15887065704
地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巴青县阿秀乡人民政府
(备注:1. 本公告解释权归巴青县阿秀乡人民政府所有;2. 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巴青县阿秀乡人民政府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