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桑梅朵杯·美德少年”评选标准及相关事宜
2016年08月21日 16:05:06      来源:巴青县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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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消息 根据《那曲地区文明委关于评选推荐西藏自治区第三届“格桑梅朵杯·美德少年”的通知》精神,现将相关事宜特别是评选标准发布如下,希望广大家长积极支持,欢迎各学校踊跃推荐:

一、推荐对象

全县年龄为7-16周岁的在校学生。

二、评选奖项及标准

基本标准: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新西藏,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具体标准:

1、恪守学生道德好学生: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乐观向上,严己宽人;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崇尚科学,勇于创新。

2、遵守社会公德好公民:举止文明,诚实守信;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热心公益,见义勇为;投身实践,乐于奉献。

3、信守家庭美德好孩子:孝敬父母,尊重长辈;学会自理,常做家务;勤俭节约,艰苦朴素;团结友爱,心存感恩;分担责任,团结邻里。

三、推荐办法及电话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评选并向上推荐,每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推荐;前两届西藏自治区“格桑梅朵杯·美德少年”获得者不再参加此次推荐。咨询电话:0896-3612502(巴青县教体局),3612179(巴青县文明办)。

巴青县文明委

2016年8月19日

责任编辑: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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