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消息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巴青县委近期工作安排部署要求,日前,由巴青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刘辉林带队的检查组对巴青县行政事业单位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采取各乡(镇)纪委检查本乡(镇)、县纪委监察委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做到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确保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巴青县纪委监察委检查组深入县财政局、人社局、教育局、人民医院、司法局、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等县直单位,采取核对巴青县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发放账单、查阅单位二级财务账目、个别谈话等方式检查相关单位执行国家工资津贴补贴政策情况,是否违反规定以各种名目发放各类补贴行为,是否存在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等有关问题,检查组还对前期审计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督促落实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通过开展对巴青县行政事业单位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严肃了工资津贴补贴发放纪律,进一步完善了工资津贴补贴发放制度和监督制约,有力推动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和那曲市委实施细则在巴青县贯彻落实,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