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组织学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
2020-10-10 12:23:13      来源:巴青县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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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消息 近日,巴青县民政局组织开展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学习活动,活动由县民政局局长克绕罗布主持。

活动中,克绕罗布领学传达了《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并强调巴青县各民族居住地域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其居住特点以及资源分布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使得各民族之间在经济上形成了互补和依赖性很强、不可分割的整体,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事关巴青县发展稳定,要坚定不移地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 

活动中要求,全局要紧紧围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要求,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宣传活动作为对各族群众进行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教育,普及民族团结知识,树立民族团结意识,增强维护民族团结责任的政治性活动和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形成工作合力,采取多种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突出工作重点。要牢牢把握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方针,认真组织好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典型经验和好的工作方法、工作亮点,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普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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