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2016-02-29 16:40:10      来源:巴青县网信办(微信公众号“强基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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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个人年缴费标准分为100元—2,000元十二个档次,最高可缴 3,000元。个人可自愿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财政对个人缴费补贴分为年人均40元—95元十二个档次;对重度残疾人按最低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补贴。基础养老金为月人均 140 元。

养老金待遇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具有西藏自治区户籍、年满 60 周岁老年人,可直接享受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的140元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每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标准为:本人 60 周岁时个人账户基金积累总额除以139。对任期满一年的村党支部书记等担任领导职务的,按照其选择的缴费档次给予1:1的缴费补助,但最高不超过2,000元。离任后仍按照普通居民参保缴费。

责任编辑: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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